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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乌发碧眼》我没有怎么看懂

我知道杜拉斯的《情人》是高中的时候,后来看王小波,才明白这部小说的真正意义之所在,王小波对《情人》赞叹不已。好几个月前了在当当网购买了《情人》,这本书除了杜拉斯的《情人》,还有她的另外一篇小说《乌发碧眼》,我没有怎么看懂,假如有人问我《情人》、《乌发碧眼》写了什么,我会说,杜拉斯写了无法概括的故事,这真是杜拉斯独特之处。

 

“如果我不写作,那我就是一个婊子。”杜拉斯如此说。但我觉得,她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,她只在乎她的小说。我得承认,杜拉斯的叙述改变了我的阅读方式。我看她的小说比看别人的小说吃力很多,王小波的小说是我看得最轻松的,但是杜拉斯的文字却是我阅读得最艰难的,在此之前有过马尔克斯的《百年孤独》和卡夫卡的一些文字。令我奇怪的是,王小波对杜拉斯很推荐。《乌发碧眼》比《情人》让我阅读得更艰难,《乌发碧眼》里的那个外国小伙子到底是谁?那个男人为什么和那个女人如此在一起?还有很多很多。

 

后来我看了王道乾先生对《乌发碧眼》的理解:“《乌发碧眼》写的是厌世,对虚实不定的世事所怀有的莫名的焦虑,同时又从较为独特的视角揭示了现代人对性爱的感悟和反思。法国评论家当年曾有评论:‘非常诗意地描绘了绝望的性爱,完美典型的杜拉斯叙述。’”

 

我靠,真神奇!